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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期間給最低工資標準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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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期間給最低工資標準怎麼辦
工傷給最低工資標準
受了工傷給最低工資標準這個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了相關條款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解釋:工傷後,在可以進行工傷鑑定之前的這段治療或休養時間(停工留薪期)內,按正常上班計算,所有的工資、福利不變。工傷鑑定後,如仍需繼續治療或休養的,按單位休假、事假、病假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