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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否可以起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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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否可以起訴處理
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否可以起訴處理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可以起訴處理。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核,而且複核以一次為限。申請複核的時候要明確請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證據。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當事人逾期提交複核申請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複核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