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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拆遷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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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拆遷補償
重大疾病低保申請條件
1、據瞭解,目前城鄉醫療實施大病救助的主要病種有:尿毒症、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重症肝炎、急性壞死性胰腺炎,以及縣(區)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重大疾病。 2、需要救助時,由救助物件本人向社群居委會提交大病救助申請書進行書面申請,並提供居民身份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領取證、公辦醫院的正式醫療收費收據、處方及醫療保險部門的有關單據等證明材料以及縣級民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3、申請人填寫大病救助申請書後,交由社群居委會進行調查和初審,並如實填寫《城市醫療救助資金申請審批表》,然後再提交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對上報材料進行稽核,符合條件者上報縣級民政部門。 4、縣級民政部門對醫療救助費用情況、救助物件貧困程度及醫藥費情況等進行綜合審查後,對符合救助條件者批准實施救助。 5、根據相關規定,大病救助標準為:農村五保物件和城市居民中低保物件符合醫療用藥目錄和診療專案內的醫療費用按50%的比例給予救助,但一年內累計救助金額不得超過6000元;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生活困難的城市低保物件個人負擔在2萬元以上的,其超過2萬元以上的部分按10%救助,但一年內累計求助金額不能超過2000元。 《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