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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繼承過戶手續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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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繼承過戶手續如何辦理
廈門繼承過戶手續如何辦理
1、民法典對繼承的遺產怎樣過戶沒有作出規定。如果是繼承不動產的,繼承人要持身份證明、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權屬證書等材料,到不動產登記機關辦理過戶登記。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開始的時間及死亡先後的推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係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九條 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填寫登記申請書,並提交身份證明以及相關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應當提供原件。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影印件,影印件應當與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八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併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
(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