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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詐騙的成立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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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詐騙的成立條件有哪些
貸款詐騙的成立條件有哪些
貸款詐騙成立的條件如下: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雙重客體,既侵犯了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對貸款的所有權,還侵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具有比一般詐騙行為更大的社會危害性。
(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三)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四)本罪在主觀上由故意構成,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犯罪動機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專案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檔案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