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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職工對鑑定結果不服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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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職工對鑑定結果不服應該怎麼辦
傷殘鑑定結果不服應該怎麼辦
對初次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不服,可以在收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再次鑑定結論是最終結論,只能接受。rr《工傷保險條例》r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