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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安置房土地出讓金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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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安置房土地出讓金誰出
買賣安置房土地出讓金誰出
1、土地出讓金是獲得土地使用權所需要支付的資金,這部分是國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權獲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開發商繳納費用。在二手房交易中,買家是要交契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
第三十二條 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應當定期確定並公佈。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三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評估程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礎,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第三十四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制度。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如實申報成交價,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的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