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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中止審理還開庭嗎

開庭的,中止訴訟案件的中止時間是得等待中止訴訟的情形消失後才能恢復審理,中止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後,作出判決之前,出現了一些使審判在一定期限內無法繼續進行的情況時,決定暫時停止案件審理,待有關情形消失後,再行恢復審判的活動。所以,中止審理提出的時間就是在審判的過程中。

法院中止審理還開庭嗎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試行》 第182條

規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中止審理:1、自訴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嚴重疾病。2、起訴後被告人逃脫,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的。3、在審理期間發現不宜適用簡易程式情形的。4、不可抗力。中止審理的原因消失後應當恢復審理。中止審理的期間不計入審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