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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協議可以重新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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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協議可以重新籤嗎
拆遷協議可以重新籤嗎
拆遷協議一經簽訂,房屋拆遷當事人均應全面履行,不允許反悔。
一、以下拆遷協議的簽訂無效、可變更或可撤銷:
1、與房屋拆遷有關行政許可撤銷或確認違法。
2、房屋估價機構違法或估價不合理。
3、協議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
4、未成年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籤的協議。
二、拆遷協議一般指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為明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中的權利義務關係而訂立的協議,是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的合同,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