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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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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怎麼算?
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
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 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

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就是收監3個月,6個月之內是監外,不用進去的。每週去刑警隊報道就行。 如果半年內表現良好,拘役還是減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