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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和合同糾紛怎麼應訴(建設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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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和合同糾紛怎麼應訴(建設合同糾紛)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和合同糾紛怎麼應訴(建設合同糾紛)
  A、    工程所在地
  仲裁條款是指直接訂立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仲裁協議,是雙方同意將可能發生的糾紛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條款訂立在糾紛發生前。鑑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雙方在發生爭議後較難達成解決爭議的仲裁協議之習慣,故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往往是在訂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即以書面條款形成。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第三部分“專用條款”對解決合同爭議的選擇性仲裁條款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以上就是對建設合同糾紛是怎麼樣的解答,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