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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裝置拆遷補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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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裝置拆遷補償協議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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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廠房裝置回收如何進行補償

拆遷廠房裝置回收進行補償的相關內容是:拆遷廠房裝置回收進行補償的相關內容是:拆遷資產補償,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建築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而發生損失的機器裝置而生的補償;拆遷費用補償,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等;基於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