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簡述交通肇事罪的構成特徵

法律 閱讀(1.68W)
簡述交通肇事罪的構成特徵

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規定的定罪條件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交通肇事罪的構成特徵是什麼

(一)犯罪客體

本罪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

(二)犯罪客觀方面

表現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主要包含如下幾個方面:

1、行為人必須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

2、必須有重大交通事故發生;

3、違章行為與事故之間有因果關係。

(三)犯罪主體

這也包含三個方面的問題:

1、一般主體,既包括從事交通運輸人員,也包括非交通運輸人員;

2、單位主管人員等指使違章造成交通事故的;

3、單位主管人員等指使肇事人逃逸行為的。

(四)犯罪主觀方面

犯罪主觀方面是過失。違章行為是故意的,但對危害結果的發生則是過失的。

交通肇事並不一定就會認定為交通肇事罪,這是需要大部分人區分清楚的。畢竟在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時候,追究的刑事責任是比較嚴重的,同時對肇事人的影響也很大。但要是僅僅屬於交通肇事的話,往往涉及到的責任就是民事賠償責任和交通行政方面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