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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不走斑馬線被撞誰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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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不走斑馬線被撞誰的責任?
行人不走斑馬線被撞誰的責任?
行人走斑馬線上被車撞傷的,應該如何劃分事故責任,要根據事故當時實際的交通情況才可以分析。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的規定,對於所發生的交通事故,要根據事故雙方當事人是否存在違章行為、及違章行為與事故發生間的作用力的大小來區分事故責任。而如果是行人在斑馬線上行走時被車撞傷的:

1、如果現場無交通訊號燈、或機動車違反訊號燈指示的,則應由機動車方負全責;

2、如果是行人闖紅燈的,則行人自己至少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甚至是全部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