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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一方對財產分割反悔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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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一方對財產分割反悔如何處理
協議離婚一方對財產分割反悔如何處理
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簽訂離婚協議後辦理離婚登記的,如果一方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可以在一年內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2、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