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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訴離婚起訴狀原告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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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訴離婚起訴狀原告男方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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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訴離婚訴狀怎麼寫

第二次離婚起訴書和第一次離婚起訴書的格式是一樣的,所不同的就是兩者的事實和理由不一樣。這裡的訴訟理由主要針對的是第一次起訴離婚之後的一些事實和現象,因此第二次離婚起訴書和第一次離婚起訴書的書寫有著本質的區別。

除了原告和被告的個人資訊,訴狀還需要書寫自己要求達到的目的,包括:請求判決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的承擔,對方撫養時探望權的請求,財產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難時請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方式或數額,對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時請求損害賠償的數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