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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延遲交房違約金

法律 閱讀(1.61W)
商品房延遲交房違約金
商品房延遲交付違約金為零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如果我的解答幫助到你 請點選“採納”或者給予“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