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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簽訂的拆遷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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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簽訂的拆遷協議書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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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村委會簽訂徵地協議有效嗎

光是與村委會簽訂協議是無效的,如果徵地是商業用途,那肯定要村民簽字同意才行的。
徵地過程中,要確保農民知情並通過有效渠道表達自己的意願,就徵收土地方案聽取被徵地村組和農戶的意見,確認方案有關內容,且在最終的方案中需要體現出村民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