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放棄抗辯權條款效力

法律 閱讀(3.33W)
放棄抗辯權條款效力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遇到一些抗辯權糾紛問題。抗辯權是能夠對抗他人的請求權,既然作為一種權利,我們可以放棄抗辯權條款嗎?抗辯權包括有許多種型別,有履行抗辯權、先扛抗辯權等等,這麼多抗辯權也有很多自己的特點。請跟隨本站網小編為您整理以下內容,請繼續深入閱讀。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放棄抗辯權條款效力是多大呢?大家知道嗎?

抗辯權的客體是請求權,而且該項請求權只能是具有財產內容的抗辯權。民事權利如果從作用上劃分,可區分為請求權、抗辯權、支配權和形成權四種,其中請求權的客體為被請求人的給付行為,支配權的客體為被支配的物件如物、智力成果、人格利益等,形成權的客體為民事法律關係自身,而抗辯權的客體則是他人的請求權,這是由抗辯權的作用所決定的,因為抗辯權是對抗他人請求權的一項權利,其行使的結果是他人的請求權暫時或永久地不能實現。同時,請求權作為抗辯權的客體只能是具有財產內容的請求權,比如物權的請求權、債權請求權,如果是具有人身內容的請求權(如人格權請求權)則不得成為抗辯權的客體,因為在民法上對人身權的保護優於對財產權的保護,人身權請求權一旦產生,任何法律都不得附加條件對其行使給予限制。這就為大家解答了放棄抗辯權條款效力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