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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含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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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含義是什麼
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含義是什麼
1、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含義是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應實行同工同酬,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巨集觀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