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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婚後財產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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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婚後財產歸誰
離婚婚後財產歸誰
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勞動報酬;用勞動報酬添置的財產;從事生產、經營所得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因繼承得到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夫妻共有的財產等。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平均分割!法律依據:
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勞動報酬,如工資、獎金、津貼、福利;用勞動報酬添置的財產;從事生產、經營所得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因繼承得到的財產,但遺囑確定指明歸一方所有的除外;因贈與得到的財產,但贈與合同指明歸一方所有的除外;其他應當歸夫妻共有的財產,如夫妻一方偶然中獎所得的獎金等。
婚房,可以算得上是當下結婚的標配條件。婚房又分為婚前購房和婚後購房,全款和按揭,登記在一方名下和登記在雙方名下。不同情況下的分割標準都會不同。
婚前一方全款買房,並取得房產證;婚前一方全款買房,婚後取得的房產證;婚前有一方父母全額出資,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婚後由一方父母全款買房,房屋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婚後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全額買房。以上5種情況,一般認定為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參與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