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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可否使行政行為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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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可否使行政行為停止執行
行政複議可否使行政行為停止執行
行政複議不可以使行政行為停止執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行:
(一)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二)行政複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三)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複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
(四)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
【闢謠】
行政複議必須是書面申請?
真相:不是
解析:
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提醒】
行政複議的條件有哪些?
1、申請人應當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直接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應當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3、應當有具體的複議請求和事實依據。
4、應當屬於《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受理範圍。
5、應當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