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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如何更多分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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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如何更多分的財產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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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齡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你好,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1、本人申請,用人單位稽核同意並蓋章(註明聯絡電話、手機號)

2、工齡認定審批表(研究同意後填報)

3、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一份(攜帶原件核對)

4、招工錄用手續影印件一份(需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5、工資冊、勞動合同(人事代理合同)影印件各一份(需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6、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檔案(由社保中心出具)

7、其他佐證材料。

8、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至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招收錄用時無違法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