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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的財產要怎麼分 | 如何分割離婚財產?

財產分割 閱讀(4.9K)

離婚後的財產要怎麼分,如何分割離婚財產?

夫妻的財產分為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根據時間劃分,又分為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夫妻離婚時,關於財產的分割是最重要的內容,同時也是經常引起糾紛的部分。本文中將針對離婚後財產的分配進行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離婚後的財產要怎麼分

1、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二、離婚財產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方法包括:

(一)實物分割,即在不影響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下,對財產進行實際分配。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財產。

(二)折價補償,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獲得相當於共有物一半價格的補償。共有物的價格,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以進行評估,按照評估確定的價值進行分割。

(三)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拍賣,雙方對拍賣所得進行分割。價金分割是在雙方均不主張共有物的所有權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後有損其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使用的分割方法。

希望您閱讀完本文之後對離婚時的財產分配有所認識,現在越來越多人開始在婚前進行財產公證,這樣一方面可以瞭解彼此的財產狀況,是否有債務等情況,另一方面,也為日後減少不必要的麻煩。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