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開沒手續的車怎麼處罰
開沒手續的車處罰主要是:
1、駕駛無牌車,罰款200元以下,記12分;
2、如該車是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可處200-2000元罰款,吊銷駕照。
3、車輛上路未購買交強險,處交強險保費2倍罰款;
4、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即買好保險,辦好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