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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沒有能取車嗎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1.47W)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沒有能取車嗎

現實生活中,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越來越大,而這也是因為當事人無視交通規則,不重視安全原則,近年來國家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越來越細。法律的完善和執法人員的公正執法,使得一切都規範化。那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沒有能取車嗎?本站在這裡為您進行簡單的介紹。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沒有能取車嗎

1、交警隊出於收集證據並檢驗的必要,有權利扣留車輛20個工作日,但是要說明的是提前處理完畢也可以,比如三天,五天。

2、調查完畢後給雙方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對結果無異議的,五日內無條件向你發還車輛,不需要對方同意。

3、對方不同意放車的,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財產保全,法院變更扣押手續繼續扣押,時限為一年。

4、人民法院保全車輛後,你直接向受理此案的法院提供反擔保,將車提出。然後和對方進入訴訟程式。

5、訴訟後保險公司將在其保險範圍內直接向對方支付相關費用,不用你預交。

二、交通責任認定幾天後可以取車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屍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鑑定週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直白的說,扣車是因為檢驗鑑定需要,檢驗鑑定結束後即必須不再扣留。在責任認定書出來之後,可以要求交警放車!交警扣車的目的僅僅是為了取證調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無權再扣車。交警對雙方賠償問題,只有在雙方都願意的情況下,才組織調解。交警是無權以賠償未談妥為由扣你的車。

通過小編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沒有能取車嗎”這個問題的解答,想必大家已經有了簡單的瞭解。扣車是為了方便檢驗鑑定,如果已經鑑定完畢,交警不能扣車,但是鑑定的時間應該在20日之內,如果需要延長,應該有相關機關批准。交通管理部門應該對扣留的車輛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