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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國有土地上自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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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國有土地上自建房屋
國有土地上30年自建房屋拆遷怎麼補償

這裡需要區分有合法手續的自建房和無手續的自建房。有合法手續的自建房,《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拆遷補償主要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如果是沒有合法手續的,需要參考其建成年限。在1984年《都市計畫條例》實施前建成的房屋,可以參考正常房屋補償。如果是1984年以後的無證房,要根據地方拆遷政策來確定補償。好了,關於這個問題就為大家解答到這裡。瞭解更多資訊,請搜尋律師365諮詢張瑞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