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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合同糾紛好久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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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合同糾紛好久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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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般是六個月進行裁判。
具體時間無法確定,但是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因此,合同糾紛案件一般是六個月能判出最終結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