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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子公司的董事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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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子公司的董事會決議

在創業的大浪潮下,越來越多人投入到創業中,而開公司是很多創業者的首選。開公司的第一步是瞭解公司設立流程,這可以讓創業者取得一步先機,創立了公司為以後發展打下基礎。公司設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條件。而公司設立的實質是一種法律行為,屬於法律行為中的多方法律行為,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行為屬於單方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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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會決議流程


根據《公司法》對公司董事會的有關規定,董事會的決議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界次、臨時)。

會議通知情況及董事到會情況:會議通知的時間、方式;董事實際到會情況。召開董事會應當在董事會召開10日以前將通知全體董事。董事會召開臨時會議,可以另定召集董事會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時限。董事會會議應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會議主持情況:應當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議案表決情況:董事會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的董事數佔董事總數的比例。董事會會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到會董事簽字。代行簽字的,應當附董事的授權委託書。

在這裡首先小編給大家介紹了第一次董事會決議的基本格式。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董事會的決議,他是全體意志的表現。其次董事會決議中比較重要的就是簽署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