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工傷保險認定所需材料

法律 閱讀(6.15K)
工傷保險認定所需材料
我受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所需材料有哪些
1.《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保險所需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2.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去工傷職工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4.因為各地區在具體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議在申請前去一下當地勞動部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