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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拆遷租房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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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拆遷租房戶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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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拆遷租戶可以獲得賠償嗎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拆遷租賃房屋的,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係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承租租賃合同。被拆遷房屋的室內自行裝修裝飾補償金額,由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委託評估確定。所以被拆遷人與承租人解除合同的,裝修裝飾費由被拆遷人支付。

承租人是否可以獲得拆遷補償這一規定,我國各地的情況都不太一樣。在北京,拆遷人必須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這個被拆遷人就包括承租人,但是承租人必須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按照國家規定的租金正式承租房屋,而且必須是長期居住才能獲得拆遷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