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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處強制執行反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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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處強制執行反擔保

在發生借貸事宜或是有其他經濟上需要的時候需要有人擔保,生活中不少人也會為了自己的朋友或是親人在擔保,結果擔保後發生了糾紛,影響到彼此的關係或感情。根據我國相關規定,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主張權利。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反擔保合同強制執行公證

一、如果是考試題目,就算了;

二、如果是真實情況,可以辦理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文書

三、不推薦 這樣做。因為強制效力公證要申請法院執行,還需要到公證處辦理“生效證明”。並且,這類文書不屬於法院的裁判文書,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一個執行異議案件就會被打回原形,甚至需要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公證文書的效力時行合議並裁定或判決。麻煩死了。

四、建議委託律師,或認真學習新的民事訴訟法執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