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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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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群眾,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治安管理的任務主要有四方面,維護社群治安秩序維護社群治安秩序;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治安事故,處置治安事件;為民排危解難為人民服務,幫助群眾排危解難。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經營許可制度,對未取得許可從

您好,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沒收行為人的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新增劑和用於違法經營的工具、裝置、原料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新增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