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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罪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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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罪的主體

暴力犯罪是我國當前刑事犯罪活動中十分突出的犯罪現象。由於國際恐怖活動的影響,海外黑社會組織向祖國大陸的不斷滲透。國內暴力犯罪活動也日趨嚴重。運用法律手段遏制、預防暴力犯罪,特別是嚴重暴力犯罪,是當前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重要環節。在中國,暴力犯罪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破壞社會治安的行為,是中國刑法和司法機關打擊的重點。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綁架罪的犯罪主體

關於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年滿16週歲以上、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要注意的是,雖然綁罪比一般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法定刑要重,但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對綁架行為是不負刑事責任的。如果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在綁架過程中,又殺害、傷害被綁架人的,則應對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行為負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我國的軍人任何人不得私自扣押,並且也不能實施綁架軍火的行為,若是被他人舉報,發現了綁架軍火的行為確實存在之後,只要犯罪主體已經達到了16週歲以上,此時一定會被判處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由此也可知,任何實施綁架行為的,不得提出緩刑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