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盜竊罪追溯期

法律 閱讀(2.26W)
盜竊罪追溯期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型別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型別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我哥盜竊罪立法追訴期

刑法》第八十七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另外,該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