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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第3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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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第38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第90條違法行為是什麼?
你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劉煥廷法律服務團隊許瑞霞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