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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報銷期間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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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報銷期間離職
申請生育津貼期間離職的還能拿到生育津貼嗎
根據《婦女權益保護法》、《社會保險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湖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實施辦法》、《湖南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女職工在產假期內享受特別保護,用人單位不得以此降低工資,產假期內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用人單位依法繳納了生育保險費,在職女職工按國家規定享受產假時,產假期間發放工資變為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由用人單位先行墊付,按月發放。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生育保險費是其法定義務,當女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時,產假工資變更為生育津貼,但生育津貼仍由用人單位先行墊付,按月發放,並非免除了用人單位支付產假工資的義務,因此支付產假工資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只要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依法享受產假即可享受。   綜上,女職工享受產假工資是由國家法律強制規定,並沒有設定需要繳納社會保險費這一前提條件,即不管是否繳納生育保險費,用人單位仍須支付產假工資,僅僅是當女職工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時,將產假工資變為生育津貼,國家在用人單位履行了繳納生育保險費的法定義務時,用生育津貼彌補用人單位在女職工休產假崗位空缺、且支付產假工資時發生的損失,以減輕用人單位負擔,但辭職權屬於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依照法律規定辭職,申請生育津貼期間離職用人單位仍需要支付其離職之日止的產假工資,不得以不能申領生育津貼為由拒絕支付產假工資或者限制職工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