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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後商業險和交強險怎麼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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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後商業險和交強險怎麼報
出交通事故是必須先報交強險才能報商業險嗎?
發生交通事故後,是必須先由交強險進行賠償,超過交強險賠償限額的,再在商業險內按交警認定的事故責任進行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