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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商業險和交強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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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商業險和交強險
商業車險和交強險區別

二者區別主要在於:賠償原則不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而商業險中,保險公司是根據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應負的責任來確定賠償責任。保障範圍不同。交強險的保障範圍廣,商業險的保障範圍相對狹窄。發生保險事故時,交強險不僅承擔被保險人有責任時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而且還要承擔被保險人無責任時其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而商業險在被保險人無責任或者無過錯的情況下,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另外,在商業險條款的“責任免除”項下還列明瞭許多保險人不承擔賠償的情形。強制性不同。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機動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須投保交強險,否則被公安機關查出未投保交強險會處以扣車和應繳保費2倍的罰款。同時,保險公司不能拒絕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隨意解除合同。而商業險不具有強制性,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在自願、平等的條件下訂立保險合同。保險費率不同。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交強險實行全國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費率,保監會按照交強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費率。而商業險是以營利為目的,保險費率也比較高。商業險的保費取決於很多因素,如保險金額、車型、車齡等。賠償限額不同。交強險實行分項責任限額。交強險合同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一定專案下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如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商業險的賠償限額可由被保險人在5萬元至100萬元或者以上中選擇,賠償限額遠遠高於交強險。


我們不能把商業車險和交強險二者混為一談,一定要注意區分他們。交強險是法律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保險,而相反商業車險不是強制性要求的,之所以法律會強制性要求您購買交強險是為了在發生意外時可以極大的減少您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