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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尋釁滋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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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尋釁滋事判決書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稽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法律尋釁滋事判決書是什麼意思?

你好,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

  ①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③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④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法律尋釁滋事判決書就是因犯了此罪而下達的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