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發生交通事故被扣車 | 多長時間可以提車

法律 閱讀(2.31W)
發生交通事故被扣車,多長時間可以提車
發生交通事故被扣車,多長時間可以提車
1、交通事故發生後,提車一般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領取。
2、《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四條規定,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