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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罰金配偶要承擔嗎 | 具體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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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罰金配偶要承擔嗎,具體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判刑罰金配偶要承擔嗎,具體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律師解答
罰金是指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的罰金。按照刑法“罪責自負,反對株連”的原則,罰金和沒收財產一樣,也只能執行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不能執行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共有的財產。司法實踐中犯罪分子的家屬子女自願繳納的除外。
所以罰金是對犯罪分子個人適用的財產刑,配偶不需要承擔。
法院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如果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被判處罰金的罪犯,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如果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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