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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爭奪到孩子撫養權的程式有什麼

法律 閱讀(2.06W)
男方爭奪到孩子撫養權的程式有什麼
男方爭奪到孩子撫養權的程式有什麼
男方爭奪孩子撫養權的程式有:
1.與女方協商,爭取子女的撫養權;
2.協商不成的,提供一些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證據,向法院起訴。
但是,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兩週歲以下子女一般歸女方撫養。八週歲以上子女,尊重其意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