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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最低工資標準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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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最低工資標準2023
最低工資標準

確定最低工資標準應考慮的因素確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考慮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為:


M=f(C、S、A、U、E、a)


M 最低工資標準;


C 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用;


S 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A 職工平均工資;


U 失業率;


E 經濟發展水平;


a 調整因素


注意事項


最低工資不包含:


下列專案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1、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最低工資不包含:


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通過補貼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之內


法律依據:


《最低工資規定》 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應在頒佈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