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受傷後傷殘鑑定是多久可以做

法律 閱讀(7.86K)
受傷後傷殘鑑定是多久可以做
受傷後傷殘鑑定是多久可以做
1、對於傷殘鑑定具體什麼時間可以做,並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定標準,要根據具體的傷情,確定治療終結的時間。
2、輕重傷鑑定一般出院後就可以鑑定,涉及關節等功能問題的出院後三個月到六個月才能鑑定,骨折有鋼板固定的並且傷及關節功能的,要等到鋼板取出治療終結後3-6個月才能鑑定,受理鑑定後7天內出鑑定書,有疑難的15天內完成,需要補充材料的從補充完成當天另算,
鑑定書由委託單位(如交警大隊)領取,殘疾等級鑑定一般在治療終結出院後3個月到6個月才能鑑定,但是大部分縣區等地方法醫人數少,只有2-3人,案件不急的、不能立案的(如故意傷害未達輕傷的、交通事故未達重傷的)經常要一個月才能出鑑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