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鑑定>其他鑑定>

受工傷之後多久可以做工傷鑑定

其他鑑定 閱讀(3.22W)
受工傷之後多久可以做工傷鑑定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工傷出院之後多久可以做工傷鑑定

單位未在出事30天內申請的,員工及家屬應在出事後一年內先行工傷認定,再傷殘鑑定,然後索賠。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解除勞動關係的,還有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等等。具體數額須結合本人工資和當地標準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