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可以帶動合議、辯護、迴避等各項制度的貫徹執行。
2、有助於人民法院客觀全面地查明案情和正確地處理案件,提高辦案質量。
3、可以密切法院同群眾的關係,增強審判人員的責任感,防止發生違法亂紀現象。
4、可以充分發揮審判的教育作用。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