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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先分割還是先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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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先分割還是先過戶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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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先過戶還是先拿補償




    離婚房產的分隔應當在離婚以後,先進行過戶再進行補償。與交易過戶相比,贈與過戶的手續複雜,費用也高,而且贈與的房產以後出售的話要按全額徵20%個稅。因此建議離婚前過戶,但過戶前要前一個協議。協議中須明確約定,該房交易過戶給你,產權歸你個人所有,然後辦理交易過戶,取得房產證後再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