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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派遣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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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派遣合同的效力
勞動派遣

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勞務派遣作為一種新的就業形式和用工制度,激活了人力資源市場。


在我市,勞務派遣工在建築行業、船舶修造行業被廣泛採用。然而,隨著勞務派遣用工的快速發展,暴露的問題也越來越多。


新修訂《勞動合同法》規定,今年7月1日起,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對此,新《條例》單獨列出一章“特別規定”對勞務派遣的人數、合同、崗位等多個方面進行了規範。《條例》規定,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用工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勞動者的人數佔本單位用工總數的比例,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