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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部屬單位申辦企業審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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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部屬單位申辦企業審批程式

衛生部部屬單位申辦企業審批程式

根據衛生部黨組一九九二年七月十八日第12次會議決定,現將部屬單位申辦企業審批程式明確如下。

頒佈單位:衛生部(已撤銷)

文       號:暫無資訊

頒佈時間:1992-11-18

實施時間:1992-07-18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工作檔案

一、分級原則:部直屬企業為一級企業,下設的分公司、子公司為二級企業。部屬事業單位開辦的企業為二級企業,部直屬事業單位的下屬單位開辦的企業為三級企業。

二、審批許可權:一級企業由國務院經貿辦審批:二級企業由部主管部門審批;三級企業由主管單位審批,報部主管部門備案。

三、部歸口審批部門:根據各單位申報企業的種類,由部計財司會籤各有關業務司局提出意見,部清產核資辦公室負責辦理批覆手續。

四、審批內容:各申辦單位的主管部門在調查研究、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向部主管部門提交開辦企業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企業組織章程。

五、其它有關事項:

1、在開辦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股份制企業、企業集團時,應在申報成立企業的同時進行資產評估,其程式按衛計司發(1992)73、178號辦理。

2、在正式批准後,京內單位持批件到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京外單位持批件到所在地國有資產管理局辦理國有資產產權開辦登記手續,而後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註冊等有關手續。

3、凡已經其它司局或地方高教局等部門批准成立的企業,請將批件報部計財司一份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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